淮阴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审核化学工程学院 日期:2020年06月01日 17:33点击:[]次

为进一步加强院系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理论素养,建设学习型组织,推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中心组成员为全体院级党政领导,院办、教务科、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负责人,党务秘书和系党支部书记。

2.中心组组长由院党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根据理论学习的总任务,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学习,对各成员的学习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实。中心组学习具体工作由党务秘书负责实施。

3.学习内容以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为主,要把学习与深入研究高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与我院建设和发展的具体任务结合起来。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注重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文字资料和声像资料相结合,提倡互相学习的学习方法。

5.在坚持正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基础上,中心组应每月安排1-2次集中学习。每学年结束后,要有一次学习小结。学习小结或体会文章由个人撰写,视小结和体会文章撰写的情况,组织必要的交流。

6.中心组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做出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学习内容,提出阶段性的明确要求,每一次的学习要具体,要列出专题,并指定2-3名中心组成员做重点发言,进行学习讨论。学院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负责制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7.集中学习建立学习记录制度,由党务秘书负责,记录学习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入、缺席人及学习内容及发言摘要等事项。以集中学习的记录为准,记录参加学习的出勤情况,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要坚持向组长请假的制度,并于事后自觉补学。

8.中心组成员每人应有学习记录,由学习成员自己保管,在学期末或学年末,由党务秘书登记备查。

9.建立健全由个人学习档案与中心组集体学习档案两部分构成的学习档案。个人学习档案包括心得体会文章、辅导讲稿等。中心组集中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计划、安排、集体学习的记录本、组织心得交流、综合学习情况的文字材料等。中心组学习档案由党务秘书设立并保管。

10.党务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材料的提供,以及配备必要参考辅导资料和学习用具。集中学习讨论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管理学习成员的学习档案,并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及时综合整理上报学习情况。

                      中共淮阴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