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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 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审核化学工程学院 日期:2020年06月01日 16:28点击:[]次

各部门、单位:

《淮阴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淮阴工学院

2020320


淮阴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发的《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苏安专治电〔201910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江苏省高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科函〔20201 号)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通过一年的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使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治理任务

完善监管机制,摸排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晰校、院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自查自纠、现场抽查和集中督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涵盖组织、责任、制度、宣传教育、危化品及危废保管、检查、整改等重要内容的实验室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实验室管理的副校长任组长,化学工程学院、教务处、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工作。

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四、治理内容

本次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突出长效机制建设与安防能力提升,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化化。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条块结合与各负其责相统一、自查自纠与督查整改相统一、过程管理与成效巩固相统一,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责任体系

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及危险废物处置监管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清晰界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及危险废物处置监管职责,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坚持安全工作现场调研办公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学校、学院、实验室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责任制,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均应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责任体系并报国资处备案。

(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制度体系

学校已建有《淮阴工学院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淮阴工学院实验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办法》等20余项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建有《淮阴工学院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防范与处置应急预案》《淮阴工学院火灾防范与处置应急工作预案》《淮阴工学院突发意外伤亡事故防范与处置应急工作预案》等8个应急预案,并将进一步系统梳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细则》《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评估制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安全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新的《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治理制度汇编》。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到学校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建立安全工作通报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环节重点工作

1.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1)完善危险化学品信息档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认真排查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基本情况,完善《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信息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进一步摸清教学科研单位危险化学品名称、储存量、储存地点、用途及使用场所、预防措施、监管措施、应急措施及废弃处置等,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信息档案。

2)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评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突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划分“红、橙、黄、蓝”四个等级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绘制全校实验室安全风险一张图,分类跟踪监管,重点监控“红、橙”等次的实验室,明确防控措施,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3)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按照《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坚持全面普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单个部门出击与多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日巡查、月普查、节假日前检查、重点部位检查、专项检查等各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使全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按照管理归属,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视不同情况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明确整改责任。坚持实行整改反馈销号制,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整改完成后向国资处报送隐患整改回执单,确保将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隐患整改“回头看”,防止整改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5)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严格遵照规范要求,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固定、使用、检验及检查等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操作培训。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全面排查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已检验合格的,应按规定要求张贴检验标识。建立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特种设备种类和数量、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6)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实验室工作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于5月底前报国资处。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并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创新方式方法,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通过海报、网站、工作简报、实验室文化墙等多种形式,系统宣传普及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完善实验室安全铭牌信息、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和逃生通道示意图,张贴安全小贴画,全方位、多空间营造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的安全防范氛围。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开展知识竞赛、书记院长话安全、安全隐患随手拍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8)建立全覆盖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强实验室安全类课程建设,开足开齐实验室安全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明确每节实验课开始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纳入教职工继续教育内容,不断提升教职工的安全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新进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工作人员和实验室来访人员等进行通识性和专业性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继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选派骨干参加全国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组织校内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提升我校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9)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委托化学工程学院具体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注重源头把控,优化危险化学品管理流程,严把危险化学品申请、购置、报销、保管、领用、处置关。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遵从“谁用谁领谁负责”原则,做好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对领用人、领用数量、剩余数量、消耗数量及使用情况严格登记备案,确保账物相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申请、购置、报销、保管、领用、处置等环节出现的违规情况将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2.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

1)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题培训。组织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包装、贮存、转移、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危险废物排放要求,熟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的正确方法、操作程序,有效防范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2)重视危险废物储存场地建设。学校在枚乘路校区南苑行成楼西南角专门建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中转站,建筑面积为560平方米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按要求设立危险废物暂存点,废弃物暂存处应有醒目标识,废物桶(箱)应贴有明显标签。学校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中转站和暂存点安全保障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各项配套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和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危险废物储存场地安全。

3)规范危险废物储存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中转站、暂存点实行双人双锁双账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严格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全部实行分区域分类储存,配置专用储存设备和必备的配套设施,而且确保储存设备标识标签信息完整、准确。按规范要求使用危险废物储存设备,暂存量不易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严禁违规使用储存设备。危险废物应实施全过程登记造册制度,专人专管。

4)做好危险废物交接工作。按照《淮阴工学院实验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办法》《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补充规定》等制度规定和要求,各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全部先集中到各教学科研单位指定的暂存点分类储存,原则上定期向学校危险废物中转站移交。危险废物移交时须使用专用设备和防护装置,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而且至少两人同行,手续齐全。危险废物中转站管理人员应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分区域分类存放,确保危险废弃物储存安全。

5)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全面开展实验室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填报危险废物隐患排查整改表。学校定期组织危险废物处置巡查工作,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确保发现一个整改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6)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在全面总结去年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经验的基础上,向市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废物处置报批手续,继续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定期集中处置我校危险废物。在处置工作中,严格核实处置单位资质、人员资质和运输车辆信息,告知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处置规范有序,不留隐患。

7)完善危险废物信息档案。根据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全面摸清危险废物名称、废物种类、是否剧毒品、储存量、储存地点、预防措施、监管措施等,建立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布信息档案并报国资处备案。

五、时序安排

本次全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1月起,至2020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1月至20203月)

去年底,学校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重点领域整治内容及推进举措。今年1月,学校又组织了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研究部署今年实验室危化品及危险废物处置工作。3月中旬,学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定《淮阴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月底组织全校动员部署,深入领会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落实的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举措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细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4月至20206月)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按照《淮阴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并及时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日常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三)深化提升阶段(20207月至20209月)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结合前期整治阶段工作成效,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体系,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责任,推进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危险废物处置防范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10月至202012月)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整改提升方案。学校通过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实验室安全现场观摩会、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优秀典型案例。组织全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总结会议,表彰(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的严峻形势和风险挑战,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及使命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过硬的作风和举措,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地生效,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隐患整改

牢固树立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做到目标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每月底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国资处。

(三)强化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在本次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中,要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发挥榜样引领,传播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安全知识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机制

为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将建立工作监督机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举报电话:0517-83591057,邮箱:79410680@qq.com。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对举报事件进行调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