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苏学位办〔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 已承担本创新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 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
三、申报程序
1.申报。3月29日前,申报者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并将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导师。导师填写导师推荐意见后将PDF格式申报书以邮件的方式报所在学院。
2.汇总。4月2日前,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公示后,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推荐名单表》(附件2),并将附件2和申报书的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QQ邮箱。
3.评审。4月1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5.推荐。4月1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材料推荐至省教育厅进行审查。
四、其他
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南京工业大学与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申报创新计划项目,由我校汇总后转交南京工业大学,由南京工业大学负责初审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表中的申请人签名、指导教师签名直接输入即可。返校后,统一补签、补章,并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二份、推荐名单表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处。
2.申报表命名方式统一为:所在学院简称-姓名-项目名称。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推荐名单表
研究生处
20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