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严把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研学位〔2013〕5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校研究生
(一)预答辩对象
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3月23-3月25日
学院按研究方向组织成立预答辩小组,预答辩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邀请一位企业专家,05方向至少邀请一位化工学院专家,设组长1名,秘书1名。申请人指导教师可以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
研究生提交《淮阴工学院级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至所在学院。
学院于3月25日前,将电子版的登记表、学位论文给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
2. 3月26-3月31日
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召开预答辩线上视频报告会。
预答辩程序按《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进行。小组秘书作预答辩记录,并做好线上预答辩图片等信息的采集,预答辩小组对学位论文作出评议,填写登记表。
3. 4月1日-4月3日
预答辩合格者按照预答辩小组评议意见对学位论文认真修改,报导师审核,由导师签写“对论文修改后的意见”,于4月3日前由导师以邮件方式(签字由电子邮件同意记录暂代)将登记表报送学院存档。
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4. 4月4日-4月8日
学院汇总、填写《预答辩情况表》(附件3),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1. 预答辩工作是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通过率,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的重要环节,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规范管理,预答辩小组尽可能在此环节查找问题,相关研究生及导师积极完善学位论文,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通过率。
2. 请各学院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导师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
3. 需签字、盖章的地方待返校后,统一补签、盖章。
(四)其他
1. 对于需要补充实验数据的同学,按照学校返校日期增加2周的时间由各学院组织线上视频预答辩,并将预答辩情况表(附件3)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根据预答辩结果,在预答辩结束1周内再次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研究生处会尽可能跟送审单位沟通,缩短送审时间,力保这部分同学如期获得学位,顺利毕业。
2. 如因疫情影响返校时间靠后,实在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同学,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3. 预答辩费用从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二次预答辩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
4. 请相关人员务必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联系,电话:18652983575。
二、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南工大联合培养研究生各项学位授予相关工作,请相关学院加强与南京工业大学相应学院的对接,保障南工大联合培养研究生顺利毕业。
研究生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