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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保证2020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工院〔2013〕4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校研究生
(一)审核内容
1. 思想道德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课程学习: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和必修环节;
3. 专业实践:实践材料完备,考核成绩合格;
4. 学术水平:达到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学术水平;
5. 学位论文:按时通过开题报告和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材料完备;
6. 学费缴纳:无拖欠学费情况等。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研究生填写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版报送导师(3月1日-5日)
学院组织2020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
a. 硕士学位申请书(封面)
b.《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c.《淮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
d.《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 导师审查并报所在学院(3月6日-8日)
研究生导师在严格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合规性后,填写e.《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并将电子版材料a-e打包,由导师报送至所在学院。
3. 学院审核并报送研究生处(3月9日-12日)
学院对导师提交的每位研究生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对照《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审定学位申请人是否具备答辩资格,填写f.《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并报送学院负责人审核后,于3月12日之前将f.《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的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校内邮箱。
4. 研究生处审核公布(3月12日-13日)
研究生处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布通过答辩资格名单。
(三)工作要求
1. 学院、导师要加强服务和指导,同时严把材料审查、审核质量关,保证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顺利通过答辩资格审核。
2. 通知中要求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以PDF格式报送。
3. 材料a-f电子版学院留存,需签字、盖章的地方待返校后,统一补签、盖章。
4. 请相关人员务必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联系,电话:18652983575。
二、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2020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相关工作请各培养学院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相应学院具体要求自行组织安排。
研 究 生 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