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9〕29号
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8年获批的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2018年获批的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18年获批的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1. 材料报送。报送《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二份。
2. 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3. 材料装订。成果复印件须独立装订,一式一份。
三、2018年获批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1. 材料报送。报送《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二份,包含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
2. 成果要求。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和学位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3. 材料装订。成果复印件须独立装订,一式一份。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指导教师请按要求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包括课题的意义、已取得成果的鉴定、创新能力评价、经费使用情况及对项目结题的意见,其中对项目结题意见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相关学院请认真审核论文、专著等成果是否符合结题材料的要求,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是否填写规范,填写并报送《2019年研究生实践/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2020年拟毕业的研究生须完成项目结题,未结项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11月22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处,电子稿发张红云老师校内邮箱。
附件:
1. 结题名单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19年研究生实践/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15日